雷顿·尼尔森集团包括英国雷顿·尼尔森 环球商业管理咨询事务所、英国雷顿·尼尔森私人有限公司(且皆称“雷顿·尼尔森”或简称“雷尼”)以及以包含“Leighton-Nielsen”、“LN”、“雷顿·尼尔森”或“雷尼”字样的名称开展业务的关联商所、分支机构或和实体(单称“雷尼商所”)。雷顿·尼尔森也同时建立了一个以多家自主独立而相互关联的成员所组织的企业网络(单称“雷尼成员所”或皆称“雷尼企业网络”),分别与雷尼依据专业化分工和提供相关协作但并不以“Leighton-Nielsen”、“LN”、“雷顿·尼尔森”或“雷尼”字样的名称开展业务或提供任何服务。雷尼以及每一个雷尼商所与每一个雷尼成员所均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法律实体。
雷顿·尼尔森集团在伦敦、北京和新加坡办事处,通过雷尼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在其他办事处,雷顿·尼尔森集团通过与雷尼关联的商所或实体,或雷尼企业网络适宜的一家雷尼成员所开展业务和提供有关服务。
雷尼是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的两家独立实体,分别以母公司,雷顿·尼尔森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10341596)制定另子公司,雷顿·尼尔森环球有限责任合伙制组织(注册号OC413400)的业务开拓及通过同子公司的合伙组织提供咨询服务。雷尼合伙人名单在注册办公室可开放查阅,地址:1-75 Shelton Street, Covent Garden, London, WC2H 9JQ, United Kingdom 而所有有关英国政府发出的文件与挂号信都寄予在此地址。85 Great Portland Street, First Floor, London, W1W 7LT, United Kingdom。在雷尼集团内,合伙人指雷尼或其任何关联商所和实体中具有必要同等声誉和/或资格的成员、或雇员、或顾问。在雷尼企业网络内,合伙人指关联成员所中具有必要同等声誉和/或资格的成员、或雇员、或顾问。
雷尼集团及雷尼企业网络的律师与顾问都受其许可地和(如相关)其执业地相关专业机构管理(详情请联系相关律师或顾问)。